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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~~今年的音樂比賽真是一波三折,
還鬧上地方新聞呢!
真像連續劇,演不完~
當天明明就說「在比賽結束後一個小時提出抗議,否則不受理!」
之後才去吵,然後大會翻盤,
翻盤的理由,其實主辦單位當初的白目規定, 根本就是自打嘴巴呀!
本來可以去卻不能去的小朋友一定很傷心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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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鐘翻版 學生音樂賽擺烏龍

【聯合報╱記者吳佩玲、游文寶/連線報導】 2007.11.23 03:51 am


19日登場的桃園縣學生音樂競賽,在國小男子管樂合奏團體賽中,因為分數些微差距,造成比賽
結果當天公布後,隔日竟大翻盤的烏龍。

原本可望代表桃園縣參加全國賽的中壢市興國國小男子管樂隊,名次由第2名掉至第3名,興國國
小昨天抗議無效,桃園縣96年學生音樂比賽決策委員會只同意向全國賽多爭取一席參賽隊伍,至於是
否會被教育部接受,還未定論。

據悉,會發生比賽名次公告後還被更動烏龍,主要是參加國小男子管樂合奏競賽的隊伍實力都非
常接近,今年遊戲規則與以往不同,即參賽隊伍從上台起即開始計時,所有隊伍從整隊至演奏必須在
20分鐘內完成。

參賽的復旦國小男子管樂隊因為超出原定時間約52秒,遭到裁判扣0.5分,在分數上落後中正國
小、興國國小,復旦國小只拿下第3名。

但比賽結束後,復旦國小向大會抗議,指逾時是台上的譜架不夠3支,大會工作人員臨時從場外
調貨,不能把逾時歸咎於復旦國小。

音樂比賽決策委員會調閱比賽現場錄影帶,發現大會為補足台上的譜架共花了1分20秒,所以逾
時52秒的確不能怪罪復旦國小,於是,大會在回補0.5分之後,復旦國小馬上從第3名躍居第1名。

負責協調的桃園縣議員黃婉如表示,譜架不足是主辦單位的錯,但興國國小何其無辜,原本已歡
天喜地要參加全國賽,沒想到只高興了一天,教育局應謀求補救。

興國國小也表示,得名大家歡天喜地,但才高興不到一天,居然資格就被取消,小朋友哭得很傷心。

【2007/11/23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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